根据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企业选择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条已成为历史。企业境外上市可直接递交招股书,而大路条将被“备案通知书”代替。
2024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发布关于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4〕2272号)。
备案通知书具体如下: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发行上市的备案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我会对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4,271,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你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你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本备案通知书仅对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该企业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企业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
2024年12月11日
百利天恒(688506.SH),于2024年7月10日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其上市主要中介团队包括:高盛、摩根大通、中信证券为其联席保荐人;德勤为其审计师;君合、科律分别为其公司中国律师、公司香港及美国律师;通商、凯易分别为其券商中国律师、券商香港律师;灼识咨询为其行业顾问。
百利天恒,致力于成为肿瘤治疗领域的创新型全球性制药企业,目前处于全球肿瘤抗体类药物(ADC、双抗、多抗)创新前沿。公司与百时美施贵宝(BMS)就BL-B01D1(first-in-class的EGFR × HER3双抗ADC)达成了总额84亿美元、首付8亿美元、迄今为止全球ADC领域单个资产总交易额最大的全球战略许可及合作交易。百利天恒已构建起了全球领先的创新ADC药物研发平台,成功研发包括BL-B01D1在内的已进入临床阶段的6个ADC创新药物管线,并已开展了约60项临床研究,其中9个后线III期临床及13个一线II期临床。以及全球领先的创新多特异性抗体药物研发平台,成功研发包括GNC-077在内的已进入IND或临床阶段的4个GNC创新多特异性抗体药物管线,并已开展10项临床研究。
招股书显示,百利天恒在香港上市前,于2024年7月3日的股东架构中,朱博士,持股74.34%;OAP III,持股7.11%。张苏娅女士,持股2.39%;康健先生,持股0.06%;其他包括广州德福等在内的A股股东,持股16.09%。
百利天恒(688506),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高盛、摩根大通、中信证券联席保荐
百利天恒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4/106606/documents/sehk24071001001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