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9月28日发布《宏利集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2024年度第3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9月9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9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0月8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9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24年10月9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以上内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版权声明:本页面内容旨在传播知识,为用户自行发布,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E-mail:284563525@qq.com